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5-01-06 11:32:16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01-17 09:00:00
延期开标时理由: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7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6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二十、网上报价程序”的“4.(4)①网上自由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现更改为:“网上自由报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
(二)原“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的“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的第一款、第二款“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2.本项目设置保留价(底价),根据报价情况,将不高于保留价的报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中标候选人的,按实际个数推荐。”现更改为“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且设置保留价(底价)。2、******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通过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保留价。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电 话: 0744-******
2、采购人
名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办事处高桥村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邮 编:42700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办事处子午路22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邮 编:427000
电子邮箱:******
延期开标时间:2025-01-17 09:00:00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事处高桥村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邮编:42700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传真:******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1:4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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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5-01-06 11:32:16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01-17 09:00:00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事处高桥村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邮编:42700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传真:******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1:48
延期开标时间:2025-01-17 09:00:00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事处高桥村
采购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邮编:42700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