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审批〔2025〕27号、将农〔2025〕9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镇蛟湖。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安总投资约************财政局审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公布。
2.3 招标范围: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合格质量标准,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各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前 5 年内,以交(竣)。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关键控制设备要求具备(主要指起重船、半潜驳、打桩船、绞吸式挖泥船、自航耙吸式挖泥船、炸礁船等船机设备,应结合工程特点合理配置),自有或租赁均可。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若有),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11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 23:59:59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smwz)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 08:3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以详见投标人须知要求为准。
附: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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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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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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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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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0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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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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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缴纳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或招标文件约定生成的虚拟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种方式:采用电子保函
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使用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的电子保函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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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yfw.fujian.gov.cn)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fj.gov.cn/)、交易平台(网址:******/smwz)yfw.fujian.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将乐县南口镇松岭村永康街57号
邮政编码:353300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邮政编码:353300
联系人:陈秀文、杨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农村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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