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陈坊乡长寿河破港段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铅山县陈坊乡破港村;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12元;
2.3 计划工期:约6个月,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河道综合治理长度1千米;重建护岸4段总长2002米,其中左岸长985米,右岸长1017米;重建道堂里水陂1座、灌溉进水涵2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注:本条款所指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中标后由业主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系统中。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7.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
7.2.1 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按合理低价法中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90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7.2.2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网站下载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查验身份。
(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前30名投标人产生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宣布要求到达时间前参加答辩环节,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如前30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或均未通过资格审查,该30名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15分钟,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控制在3题以内************委员会组长将密封的答辩试卷交给招标人,由其带至答辩室,中途不得私自启封。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得违反答辩纪律、提前或者暂时离场,否则按照零分处理。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委员******委员会应书面记录否决理由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并给予信用惩戒。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在文档封面加盖招标人公章存档备查,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2.3 试题范围
(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2)施工现场质量控制;
(3)施工现场进度控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施工技术方案;
(6)施工现场突发情况处理。
7.3 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 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因使用非投标人所有的电子设备和使用手机热点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机器码和lP地址相同,直接判定为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投标,移送司法机关顶格处理。
7.4 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和行业主管监督部门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5万元每人每次违约处罚。
7.5 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
7.6投标人须提供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治理、堤防其中之一,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国外工程业绩需符合相关规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材料(需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7中标人及时同招标人进行履约提醒谈话,签署中标履约提醒谈话登记表,并遵守履约提醒谈话相关内容:
7.8.1 合同履行方面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各项义务,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
(2)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主体、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
7.8.2 人员及设备投入方面
(1)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及设备,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关键岗位人员需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撤离、更换,确保履职到位。
7.8.3 工期及进度方面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推进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报送招标人;
(2)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7.8.4 质量与安全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8.5 廉洁自律方面
(1)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监管人员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2)及时按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
(3)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资料。
7.8.6 招标人认为需要谈话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0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1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12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1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1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5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6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7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8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考勤处罚10000元/天,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罚2000元/天。
7.19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20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7.21 ******办公室进行监督。请投标单位认真核对投标的要求,对不满足投标条件的投标企业,行政监督部门将进行核查,如发现将进行约谈,并纳入信用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铅山县陈坊乡
联系人:苏章阳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堎大道1619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一: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单位) :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对本项目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本企业承诺遵循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以及违法分包等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三、本企业承诺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不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不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不提供虚假的参加本施工标段人员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 作假行为;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同时,我方承诺不会出现恶意低报或高价以拉低或抬高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影响正常报价秩序等围标串标行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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