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金华市分公司义乌旭辉国悦府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评审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X-ZJ-BX-2024-059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金华市分公司义乌旭辉国悦府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及否决应答情况:******委员会(谈判小组)共5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有限公司提交的应答文件不符合初审项“代理商与制造商”及 “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应答。本项目无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失败。
六、发布媒体:
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黄玲琳(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沈 工(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电话:******
联系人:黄玲琳
******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黄玲琳
附件: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金华市分公司义乌旭辉国悦府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失败公示.pdf